若有教師有研習需求
請寄信至教學組坦恩信箱
註明與會內容及參加日期
cima@mail.kshs.kh.edu.tw


一、研習目的:為充實學校教師(官)之消費者保護知識,使教師能將知識融入教學中、使教官能有基本處理或預防學生消費問題,將消費者保護的觀念從教育開始。另為加強與機關間、民間消費團體之連結與合作,以增進相關局處消保承辦人、消保志工之專業知能。
二、研習對象:本市各級學校教授消費者保護教育相關課程之教師、學生生活輔導之教官、相關局處消保承辦人、消保志工及消保團體等計40名。
三、研習時間:108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詳如課程表)。
四、研習地點:本府四維行政中心9樓第6會議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
五、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08年5月20日報名截止日前,免備文將報名表回傳至承辦電子信箱(kayla@kcg.gov.tw),並電話確認傳送成功。另旨揭活動備有午膳,如有素食餐飲需求,請於報名表上註記,以利膳食葷素統計。
六、其他事項:
(一)參加人員請貴機關學校准予公(差)假登記,並核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3小時。
(二)超過預計報名人數之處理
1、依報名電子郵件收件先後,再視研習地點空間增加名額。
2、如仍無法納入全部報名人數,將優先列入第2場次名額內(預計108年10月份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