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服務

服務項目
  1. 閱覽:於本館開收時間,均可於館內閱覽。
  2. 借書:本校學生憑學生證(借書條碼編號),教職員工憑身分證,辦理借閱手續。(請參閱借書規則)。
  3. 影印:館內置影印機供師生公務使用,可影印館藏或學習資料。
  4. 參考諮詢:
    • 協助檢索書刊。
    • 解說參考工具書使用方法。
    • 圖書館利用指導。
    • 線上公用目錄與網路資源檢索指導。
  5. 網際網路:本校圖書館在網路服務服務方面提供隨選視訊、網路開課、英聽測驗等平台。
  6. 圖書推薦:
    • 步驟一:請點選圖書館網頁左側館藏查詢,
    • 步驟二:請點選該頁右上角登入處,登入之帳號密碼為學生學號,教師為身份證字號(不分大小寫)
    • 步驟三:顯示個人借閱專屬網頁
    • 步驟四:請看個人專屬網頁讀者服務欄位網路薦購
    • 步驟五:輸入欲推薦之圖書資訊即可。

 

借書規則
  1. 凡本校教職員工與學生,均有借閱本館圖書之權利。
  2. 學生憑學生證借書。館際合作者憑館際合作借書證。
  3. 學生借書,每人限借4冊,教職員工每人限借10冊,期限均為2星期,可續借1次(寒暑假為鼓勵學生閱讀,每人可借閱10本書,借期延長至開學以後,另行公布)。
  4. 借書未還清者,不得再借。
  5. 圖書借期未滿,如有必要時,本館得隨時索回。
  6. 學生證限本人使用,轉借他人即沒收,並停止借書權。
  7. 學生證遺失,請重瓣學生證後再行向圖書館借用。
  8. 為保障其他師生權利,凡借書逾期未還,又不辦續借手續,得停止借書權。(以單冊為單位,每延後1天,則禁借1天,依此類推。)
  9. 借出圖書如有遺失或損壞,須賠償原書。倘原書無法購得,以原定價加參倍賠償(絕版書須加10倍償之)。
  10. 借出圖書不得圈點、評註、折角、污染墨漬,或其他有損圖書完整之現象。否則,須照本規則第九條之規定賠償之。
  11. 字典、辭典、百科全書、珍藏善本、年鑑、當期期刊、漫畫等,概不借出,僅限於館內參閱。
  12. 教職員工離職、學生畢業或休、轉學,均須事前還清所借圖書。
  13. 圖書館視聽設備使用規則:
    • 嚴禁帶食物、飲料進入本館期刊室及二三樓書庫。
    • 進入本館一樓期刊室及二、三樓時,需將個人物品放於置物櫃。
    • 不得使用本館電腦上線玩電玩或上不正當網站,違者依校規議處。
    • VCD、DVD、CD、影帶等多媒體光碟,除教學外(外借於教室或視聽教室等教學播放)餘恕不外借,僅限於本館視聽區使用。教師外借1次2片,借期為一星期。
    • 學生使用本館一樓會議教室以團體申請及校內活動為原則,不開放個人使用。
    • VCD、DVD、CD等多媒體光碟類之借用,因使用不當而損壞或遺失者,需賠償原影帶、光碟,倘若原影帶、光碟無法購得,則需照原定價加參倍賠償;絕版之影帶、光碟需加10倍賠償。
    • 使用本館電腦等視聽器材,嚴禁使用個人磁片、光碟,並不得有燒錄等違反著作權之行為,違者依法處置並取消使用權1學期,因故損壞本館器材設備者,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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