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新北市政府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公布單位:註冊組
📌獎助學金金額:
🔹一般學生每名1萬元
🔹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每名1萬5,000元

📌申請條件:
🔹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在學學生
🔹高中職學生須符合
 ▪️學業平均80分以上
 ▪️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60分以上)
 ▪️無記過以上處分
🔹不得為下列情形
 ▪️已享全額學雜費補助(如軍警校院等)
 ▪️進修學分班、空大、延畢生

📌申請文件:
🔹成績證明(須有學校核章)
🔹郵局存摺封面影本(本人或直系親屬)
🔹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申請期限:
🗓115年4月1日上午9時至4月20日下午5時

🗓補件時間:
115年5月18日至5月22日

📣注意事項:
🔹一律採線上申請
🔹成績單需清晰且有學校核章
🔹僅接受郵局帳戶
🔹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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