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115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
公布單位:註冊組
✅申請條件:
1、具僑生身分,現就讀高級中等學校。
2、家庭經濟狀況清寒,需要助學金協助者。
3、須提供教育部或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之僑生分發日期及文號。
4、由學校依相關規定審查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最近一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

📄申請文件:
1、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表。
2、教育部或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僑生分發日期及文號相關資料。
3、最近一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資料。
4、家庭經濟狀況相關證明文件。
5、其他經學校通知須補充之資料。

⏰申請期限:
請依學校註冊組公告期限提出申請。

📌本次助學金請領月份為115年9月至12月,申請資料經學校初審合格後,統一函報教育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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