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6
公布單位:註冊組
💰獎助學金金額:
高中、高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學生,每名新臺幣10,000元。
✅申請條件:
1. 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之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在學子女,且確有就學困難。
2. 就讀高中、高職或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
3. 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自申請日起往前3年內發生,且中央、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區已成立災害應變中心之災害。
4. 申請家庭須持有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者,得以公所出具之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證明申請。
5. 未享有公費待遇,且未領取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
6. 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之受災事實,僅能申請1次助學金。
📄申請文件:
1.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書,每位申請人填寫1份。
2.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
3.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者,檢附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證明。
4. 戶口名簿影本1份。
5. 在學證明1份。
6. 助學金切結書。
7. 申請資料須由就讀學校彙總,另附印領清冊及相關校方資料後統一寄送,不受理學生自行寄件。
📅申請期限:
民國115年9月10日起至10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須由學校統一送件,請申請同學另依本校公告之校內期限繳交資料。
💰獎助學金金額:
高中、高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學生,每名新臺幣10,000元。
✅申請條件:
1. 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之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在學子女,且確有就學困難。
2. 就讀高中、高職或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
3. 所稱重大天然災害,係指自申請日起往前3年內發生,且中央、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區已成立災害應變中心之災害。
4. 申請家庭須持有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者,得以公所出具之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證明申請。
5. 未享有公費待遇,且未領取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
6. 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之受災事實,僅能申請1次助學金。
📄申請文件:
1.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書,每位申請人填寫1份。
2.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
3.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者,檢附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證明。
4. 戶口名簿影本1份。
5. 在學證明1份。
6. 助學金切結書。
7. 申請資料須由就讀學校彙總,另附印領清冊及相關校方資料後統一寄送,不受理學生自行寄件。
📅申請期限:
民國115年9月10日起至10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須由學校統一送件,請申請同學另依本校公告之校內期限繳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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