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臺中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
公布單位:註冊組
💰獎助學金金額:
每名新臺幣2,000元,高級中等學校組錄取80名。

✅申請條件:
1. 設籍臺中市滿6個月以上。
2. 現為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亦屬本組。
3. 家庭情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最近1年內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或其他家境清寒並經導師出具證明。
4.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5. 成績採等第者,須換算為分數。
6. 未受領其他公部門獎學金。
7. 新生得採前畢業學校之前一學期成績,轉學生採原肄業學校之前一學期成績。
8. 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依平均成績高低排序;平均成績相同者,再依清寒資格規定排序。

📄申請文件:
1. 臺中市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書。
2. 足以證明遷入臺中市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3. 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須加蓋學校證明章。
4.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家庭遭遇變故或其他家境清寒者,應檢附導師證明,並以50至150字敘明家庭現況及申請理由。
5. 各項影本須由學校核蓋證明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
6. 申請資料須經學校初審、統一造冊並寄送,不受理逾期、個別申請或文件不齊全之案件。

📅申請期限:
民國115年9月15日起至10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須由學校統一送件,請申請同學另依本校公告之校內期限繳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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