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

彰化縣政府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公布單位:註冊組
一、💰獎助學金金額:
每名 新臺幣5,000元整。

二、🎯申請條件:
1️⃣ 設籍彰化縣滿6個月以上。
2️⃣ 現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學生(含進修學校學生)。
3️⃣ 符合下列「自強」資格之一: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甲、乙、丙級)。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致生活困難(須附學校證明)。
4️⃣ 前一學期:
.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
.操行(或綜合表現)80分以上。
.無記過以上紀錄。
5️⃣ 未領受公費待遇或政府其他獎學金。

三、📄申請文件:
1️⃣ 申請書1份。
2️⃣ 學生證影本(正反面,須有本學期註冊章)。
3️⃣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1份(請換算為數字成績)。
4️⃣ 自強資格證明文件(如低收證明、特殊境遇證明等)。
5️⃣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戶籍謄本須為申請前1個月內申請)。
📌 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

四、⏰申請期限:
📅 即日起至 115年3月16日(以郵戳為憑)。
※ 本案須經學校初審後統一送件,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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