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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學生辦理分科測驗取消報名及退費相關事宜
公布單位:註冊組
因甄選會114.06.12(四)上午09:00公告個人申請入學統一分發結果

若公告後同學確定自己不報考分科測驗的話,

請下載放棄報名切結書後填寫完並經家長簽名後於114.06.12(四) 至 114.06.13(五)下午17:00前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並領取退費。

逾期不予受理、一經退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報名分科測驗


【註1】退費一定要帶「有家長簽名的放棄報名切結書」,若沒帶恕無法退費。

【註2】若同學12、13日不克前來,10.11日亦可辦理退費,退費後同樣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報名分科測驗。

【註3】因事關同學的升學及未來,請「本人」親自來現場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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