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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學期「身障、低收、特境」雜費減免申請(6/25截止)
公布單位:出納組

有需要辦理 115-1 學期「身障、(中)低收、特境」雜費減免的同學,

請自行下載申請表格(或至出納組領取),於6/25(星期四)前至總務處出納組辦理。

 

備註:

1.曾在本校申請過同類別身分減免者,原則上免繳紙本證明文件,只有「各類別第一次申請」、「特境」,及其他特殊狀況,才需一併繳交紙本證明文件。

2.因高中職已全面免學費(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及重讀者除外),故符合本申請表所列各項減免資格者,僅就雜費予以減免。

3.免學費不需另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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