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3
公布單位:出納組
有需要辦理 115-1 學期「身障、(中)低收、特境」雜費減免的高一新生,
請自行下載申請表格(或至出納組領取),於8/31(星期一)前至總務處出納組辦理。
舊生若需補辦理減免,亦請於8/31(一)前至總務處出納組辦理。
備註:
1.因高中職已全面免學費(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及重讀者除外),故符合本申請表所列各項減免資格者,僅就雜費予以減免。
2.免學費不需另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