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高雄市政府國際關係小組設置要點」。

本小組置委員九人至十七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市長兼任;一人為副召集人,由市長指派副市長一人兼任;其他委員由本府就具有國際事務專長或經驗之學者、專家、青年學生代表、機關(構)或團體代表聘(派)兼之。
前項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派)兼之。任期內出缺時,得補聘(派)兼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
第一項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第一項青年學生代表至少二人,且不得為同一性別。

說明二、依據高雄市政府113年2月29日「高市府人力字第11330182800號」函。

經遴選會進行書面審查及第二階段面試,本校216班黃○融同學以評分總和第一獲正取,並獲頒高雄市政府聘書乙紙,擔任「高雄市政府國際關係小組」委員,聘期自113年2月7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

網址連結:https://aia.kcg.gov.tw/article-sistercitytw-752-1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