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115學年度運動防護人員甄選簡章
2026-09-15
公布單位:體育組
註:應考時,請考生自備運動防護用品(貼紮或保護等等),以便實作之操作。
壹、依據:
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1條。
二、 教育部體育署114年7年月11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40201590號函核定辦理「115 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學校進用運動防護人員服務計畫」。
貳、甄選名額及僱用期間:
一、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二、僱用期間:報到起至 116 年 7 月 31 日止。錄取人員受聘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參、報名資格:報名者須具備下列資格始得報考。
三、未具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四、具有國內外大學或獨立校院以上學士學歷(含)以上畢業者。
五、持有教育部體育署(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發之運動防護員證照或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或已通過上述證照資格考試,並經考試單位公告成績符合資格者。
六、無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肆、報名表件下載:
七、簡章、報名表及各項附件,即日起公告於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網站(https://www.kshs.kh.edu.tw/)下載。連絡電話:07-286-2550轉1241。請自行下載使用。
註:應考時,請考生自備運動防護用品(貼紮或保護等等),以便實作之操作。
壹、依據:
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1條。
二、 教育部體育署114年7年月11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40201590號函核定辦理「115 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學校進用運動防護人員服務計畫」。
貳、甄選名額及僱用期間:
一、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二、僱用期間:報到起至 116 年 7 月 31 日止。錄取人員受聘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參、報名資格:報名者須具備下列資格始得報考。
三、未具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四、具有國內外大學或獨立校院以上學士學歷(含)以上畢業者。
五、持有教育部體育署(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發之運動防護員證照或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或已通過上述證照資格考試,並經考試單位公告成績符合資格者。
六、無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肆、報名表件下載:
七、簡章、報名表及各項附件,即日起公告於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網站(https://www.kshs.kh.edu.tw/)下載。連絡電話:07-286-2550轉1241。請自行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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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章請自行下載填寫

